猫粮需要备案吗?
猫粮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中规定的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物品,需严格依法截留并作退运或销毁处理。海关在进境邮件中查获一批活体昆虫,包括犀金龟、兜虫、象甲等共计13种13只以及12盒活体幼虫。该批活体昆虫被藏匿于邮件内塑料管内,并用泥土遮盖伪装,寄自日本,申报为“玩具”。这些外来物种的来源不明,无任何官方检疫证书和免疫注射记录,在繁育寄生及取食过程中极易携带细菌、病毒及寄生虫等,一旦逸散或流入饲养、交易及餐饮市场,将对国门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造成潜在危险,后果不堪设想。这些猫粮来自香港或者外地,没有经过任何官方的检疫,里面可能携带有很多的传染性病毒和细菌。还有些不法商人,把一些变质或者是发霉的肉混合入猫粮中,这些食物长期猫吃食用的话,非常容易引起食物的中毒,有些细菌病毒对人也是有传染性的,所以私自携带猫粮是很危险的。猫粮没有经过官方的查验,没有官方的检疫合格标志,海关是不允许进入国内的,所以即使是去国外带了回来,也是不允许进入国内。